首次上訪大門都沒進去
據介紹,1999年,舒蘭市政府招商引資,在步行街建設用於經營的商業彩板房,使用期限20年。許桂芹說,包括她在內的28戶業主與開發商簽訂合同並公證,以3萬-10萬元不等的價格買了商鋪20年使用權。
去年12月24日,市政府以“存在消防隱患”為由,決定拆除步行街上的28個彩板房,以折舊補償辦法進行補償,即原始購買金額÷20年(240個月)×餘下月份=折舊補償金額。“按這樣的算法,當初10萬元買的1個商鋪只能補償4.5萬元,”許桂芹說,“1個商鋪1年大約能贏利4.86萬元~6.48萬元,按5.5萬元算,9年的盈利近50萬元,而當初這裡每平方米2000多元的房價已漲到2萬多元,這種補償顯失公平。”
她說,與城管等部門交涉未果後,業主們去年12月27日到吉林省信訪局反映問題,仍無果。當天晚上,他們趕到北京,想到建設部反映,“但連大門都沒進去。沒想到今年1月3日晚,強拆的就來了,對業主展開車輪戰術,威逼利誘,搞得業主身心疲憊,被迫在協議上簽字。”於是,商鋪成了廢墟。
當地副市長否認信訪內容
許桂芹告訴早報記者,她和丈夫在步行街有兩個商鋪,並轉租他人,年租金4萬元。“24日到現在,中央、省、市政府還沒人聯繫我們,市城管局倒是打了兩個電話。”
昨天,同為拆遷戶之一的張艶告訴早報記者,25日下午,市城管局姓李的負責人用單位座機打電話給她,稱“國務院、省裡來調查組了,說拆遷和補償都是合理合法的”,“我叫李某出具文件,他說沒文件,是局長曹洪罡叫他這麼說的。”
張艶告訴早報記者,昨天下午,在業主請了秧歌隊後,市城管局局長曹洪罡打電話給28戶業主中年紀最大的69歲的於桂枝,“說我們是‘非法集會’,他們已把文件上報到國務院,國務院認定他們對房子的折舊是合理的。”
昨天下午,早報記者多次撥打曹洪罡的手機,但一直處於關機狀態。約16時,早報記者聯繫舒蘭市委常委、副市長韓迎新時,她稱自己正在開會,會後才能聯繫,並稱:“許桂芹信訪所反映內容與事實不符,拆遷是在業主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的。我們已報告給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國家信訪局。”
23時45分,舒蘭市政府新聞信息中心發來情況說明:1.是依法拆除消防隱患,不是商業開發拆遷。2.拆除前市政府下發公告,召開聽證會,充分聽取業戶的意見,出台補償方案。到達公告最後期限後,有1戶拒簽協議,也不主動實施拆除,組織相關部門依法對其實施了拆除。3.充分考慮了房主利益。除折價補償外,政府出資租賃新裝修後商業大樓的精品屋與臨時商鋪房主置換,置換後的面積高於原臨時簡易商鋪面積,商戶無償使用至原合同期限屆滿,如有拆遷情況按相當位置另行安置;如業戶購買新建的舒蘭金街地下商鋪,政府給予每平方米2000元的補助優惠。同時,對符合條件的業戶安排最低生活保障,組織市直部門實行一對一包保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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