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3日電/除夕零時至大年初一14時,北京市因燃放煙花爆竹致傷223人,死亡2人。
新華社報道,記者從北京市有關部門了解到,3日零時30分許,一名男子在順義區一小區燃放煙花爆竹時頭部被炸傷致死,而此前的2日18時許,平穀區已有一名男子燃放禮花彈時被炸身亡。兩人致死原因為燃放偽劣、超標煙花爆竹。
同仁醫院眼科副主任盧海介紹,到3日早上8時,同仁醫院共接診了85例爆竹傷患者,其中78例是眼睛受傷,兒童大約占四分之一。“今年的患者比往年有所增加。有些爆竹傷患者並不是因為自己燃放爆竹導致的,而是圍觀時遭遇飛來橫禍。”盧海說。
記者還了解到,截至3日1時,北京積水潭醫院已收治了25名被煙花爆竹炸傷肢體的患者。
北京市政府煙花辦提醒市民,禁止向人群、車輛、建築物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在建築物內、屋頂、陽台燃放或者向外拋擲煙花爆竹;不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不存放超過一箱或者重量超過30公斤的煙花爆竹;思想意識不正常或喝酒後,不應燃放煙花爆竹;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應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