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4日電/工信部1月14日公布了《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反饋意見截止日期是2月14日。條例中,有一條非常引人關注,涉及內容為彈出式廣告規範。
據中廣網報道,工信部公布的這一則《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共分為五章,包括總則、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行為規範、互聯網信息服務爭議處理機制,罰則和附則。在第二章第六條第三點中提到,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在市場活動中不得有下列不正當行為:不得干擾用戶終端上其他接應者經營的合法產品或服務的運行;不得修改其他經營者提供的合法產品或服務的內容;不得攔截其他經營者提供的合法產品或服務的信息。辦法同時指出,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工信部將責令其改正,並向用戶賠禮道歉,賠償用戶損失。拒不改正並賠禮早前賠償損失的處以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原國務院信息辦政策法規組處長、信息產業部信息化推進司處長、現任螞蟻互動網絡平台董事長高紅冰表示,工信部的這個規範首先推出有三個目的:第一是為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第二是為了避免企業健的惡性競爭;第三是為了保護用戶的利益。因為企業在進行商業競爭中,很有可能沒有考慮到用戶的利益,侵犯到用戶對某種服務的使用權,現在在新的規範中卻並沒有分清哪些是安全的服務,哪些是不安全的服務。
高紅冰認為第二章第六條第三點實際將使得很多廣告以後無法被攔截,這樣對應了互聯網協會近日頒布的互聯網終端軟件服務行業規範中的第五章第22條:未經用戶同意除明顯屬於惡意廣告之外,不得默認屏蔽篡改信息服務商提供的合法信息內容以及頁面,惡意廣告不包括提供關閉方式的條幅廣告、彈窗廣告和視窗廣告等等。也就是說這條法規一旦實施,廣告是無法被攔截,互聯網的這一則規範是行業規範,沒有法律效力;而工信部這部法規,一旦實施企業就必須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