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8日電/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日前公布的數據表明:2010年,浙江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達11303元,比2009年人均增收1295元,增長12.9%,扣除價格因素影響,實際增長8.6%。至此,浙江農民人均收入已連續26年位居全國省區第一。
人民網報道,這是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對浙江47個市、縣(市、區)4700戶農村居民家庭抽樣調查得出的結論。
空間狹小、資源不足,促使浙江人在經營機制方面率先創新,歷屆省委、省政府充分尊重群眾意願,因勢利導推出新政:浙江最早允許農民務工經商,最早允許農民長途販運,最早允許對農民開放城鄉市場,最早推進農村工業化,最早推進城鄉區域統籌……這些措施,使浙江農民收入穩步、快速增長。
“統籌區域發展,建設惠及全民的小康”是浙江新時期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一環。素被稱為浙江“西部地區”的麗水,2008年起連續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增幅名列全省第一。如果說,以前浙江沿海地區的崛起是“單極突進”的話,那麼如今浙江省從南到北、從東到西,各個區域正齊頭並進,呈現出發達地區加快發展,欠發達地區跨越發展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