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目標
2020年基本建成四大體系
2011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一個總的目標,即力爭通過5年到10年努力,從根本上扭轉水利建設明顯滯後的局面。
這一目標如何實現,文件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4大體系:
——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減災體系。“十二五”期間繼續實施大江大河治理的同時,基本完成重點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讓全國小型病險水庫全部摘除“病帽”,全面完成山洪災害易發區預警預報系統建設;
——基本建成水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體系,全國年用水總量力爭控制在6700億立方米以內,城鄉供水保證率顯著提高,城鄉居民飲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萬元國內生產總值和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明顯降低,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5以上,“十二五”期間新增農田有效灌溉面積4000萬畝;
——基本建成水資源保護和河湖健康保障體系,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明顯改善,主要水質指標達標率提高到60%。城鎮供水水源地水質全面達標,重點區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地下水超採基本遏制;
——基本建成有利於水利科學發展的制度體系,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進一步完善,有利於水資源節約和合理配置的水價形成機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運行機制基本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