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的透視集文章說,台籍犯罪嫌疑人遭菲律賓遣送到大陸,嫌疑人家屬舉行記者會,盼政府能將遭遣送大陸的家人帶回台灣。
文章說,菲律賓把台籍詐騙嫌犯遣送至中國大陸,引發綠營人士不少的抨擊。民進黨發言人蔡其昌日前對外表示,“中華民國主權”已逐漸消失,連司法管轄權都已不見,任由大陸把嫌犯押解到大陸;另他也指出此事不禁令人擔心,未來國人在國外經商、就學、旅遊,都可能被押解到大陸。無限上綱至此,才真正令人憂心。
單就本案的法理而言,已有論者指出,由詐騙犯罪發生國來進行犯罪偵查與起訴,是最具有正當性。不過,因為犯罪發生國--菲律賓放棄管轄權,再加上其與大陸簽有引渡條約,以及犯罪結果及被害人都在大陸,所以才會在大陸司法部門要求下,將包括台灣嫌犯在內的所有罪嫌遣送至大陸。
文章說,14名台籍詐騙嫌犯被菲律賓遣送至大陸,純粹是因為兩岸詐騙集團合作之新型態的犯罪手法,再加上菲律賓行政部門誤判情勢,且不理會上訴法院簽發的“人身保護令”所造成的結果。將單純的刑事個案之遣送問題,上升至國人在國外經商、就學、旅遊,都可能被押解到大陸,是一種唯恐天下不亂的說法。
另外將本案與過去發生在公海的漁船海上喋血事件或船員糾紛相類比,亦是不倫不類。畢竟海上喋血事件或船員糾紛雖然有大陸人涉案,但船籍國是“我國”,案件發生地在公海,且受害人多數是台灣人,當然沒有將人員遣送至大陸的道理。任意類比或者將個案上升為整體外交休兵戰略的失敗,都是失之偏頗,無助於問題的釐清與解決。
唯今之計,除了就事論事,透過兩岸打擊犯罪合作機制,確保“我國”民在大陸被訊期間的權益不受損外,國人也應成為政府對菲律賓的失誤祭出召回代表、凍結菲勞申請等報復手段的後盾,以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如此才能確保我主權不致受損。將單純的個案無限上綱,不會對“我國”維護主權有任何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