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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聲明指出,“強行令家母入監,形同凌遲置於死地”。(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高雄2月10日電(記者 張啟芳)吳淑珍將在18日入獄,其子高雄市議員陳致中透過個人網站發表聲明指出,“強行令家母入監,形同凌遲置於死地”。
陳致中聲明說,“按照現行監獄行刑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不能自理生活,監所應拒收,法有明文,毫無疑義,立法者業已將生命權保障、人道關懷、人性尊嚴、以及執法公平性等考慮周臻,以障基本人權,家母吳淑珍女士自‘民國’七十四年因車禍肇致脊髓損傷、胸部以下癱瘓迄今已超過四分之一世紀,其身體狀況之孱弱惡劣,宛若風中殘燭,其身體機能受到系統性損壞且持續惡化中,眾所周知,評估醫師依其醫療專業自可從已調閱之家母二十多年來病歷資料知之甚詳,其不能自理生活之情形洵為明確,本人認為書面病歷評估已足依法拒收程度,今執行機關通知入監,實有違法之明文且不合事理之平”。
陳致中聲明指出,“生命無價,本案人命關天,國際社會亦高度關注,本人以家屬身分嚴正籲請執行機關本諸法令、維護人權拒絕收監, 如強行令家母入監,形同凌遲置於死地,形同‘國家’殺害生命,萬一三長兩短,主事者必須負起百分之一百的責任,我們家屬也必定窮盡一生氣力追究到底”。
陳致中聲明表示,“萬分感謝‘全國’各地所有關心疼惜家母的鄉親朋友,致中代表家父陳水扁及家人併此致上無限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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