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台灣“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強調,兩岸共同打擊犯罪頗具成效,導致詐欺集團跑到第3國繼續犯罪,盼兩岸能檢視菲律賓遣送嫌犯案例,儘速檢討、修正兩岸打擊犯罪合作機制。劉德勳認為,兩岸不該因為在共同打擊犯罪上沒有此類合作機制而造成問題,為犯罪人開啟另1扇窗,政府將研究類似(涉及“第3國”)的跨境犯罪模式後,擬出方案,再透過協議窗口和大陸協商討論。
他說,過去在談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和司法互助協議時,基礎是來自於兩岸之間的案例,但由於兩岸合作打擊犯罪成效斐然,已聯手破獲20件電信詐欺案,但嫌犯跑到“第3國”,讓被害案件繼續發生,這並非兩岸所樂見。劉德勳透露,政府不排除以修正協議或以案件累積作為案例等方式補強,並檢視菲國遣送台嫌案,開創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實質效果。
我們認為, 劉德勳說得好,“陸委會”態度正確。兩岸過去在共同打擊犯罪已經頗具成效,事實表明,進一步合作既有必要,更有可能。
我們注意到,菲律賓遣送嫌犯案例,對兩岸關係有衝擊、有影響,已經不全然是什麼“外交”、“主權”之類的範疇。必須由“陸委會”參與,才能最終解決問題。意圖在國際間製造輿論,用“外交”高壓來處理,是極為錯誤的,是於事無補的,既不能治標,更無法治本。
我們要指出,如果兩岸沒有應因新的情況變化,共同協商,採取新的合作模式,問題是解決不了的,只會越來越嚴重。反之,兩岸合作協商,採取有效措施,遏制嫌犯跑到第3地繼續犯罪,確保兩岸人民的利益,則是治本之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