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7日電/聯合早報網訊,中青在線援引日本《產經新聞》報道,當地時間2月10日,圍繞著釣魚島海域日中撞船事件,日本第11管區海上保安總部向以妨礙執行公務罪被逮捕、後因緩期起訴而被釋放的中國漁船船長詹其雄提出索賠要求,日方認為,在本次衝突中日本方面兩艘巡視船的修理費等共計1429萬日元的損失,應由中國漁船船長承擔。
日本海上保安廳稱,如果中方漁船船長不予以支付的話,將考慮通過督促或法律程序來執行。不過,日本媒體認為,目前中方船長已經回國,所以,向日本方面支付賠償的可能性極低。
海上保安羅列的索賠明細有,右舷後部破損的巡視船“水城”號的修理費為708萬日元,左舷後部被衝擊的巡視船“與那國”號的修理費為531萬日元,兩船的燃料費等為190萬日元。巡視船的損傷情況經鑒定,損傷金額明確後,2月10日,第11管區以書面形式向船長寄去了信函。
去年9月7日,在釣魚島海域,中國漁船與日本海上保安廳“水城”號發生撞擊,中國漁船船長以妨礙執行公務罪被逮捕。日本那霸地方檢察院於去年9月25日將中國船長詹其雄釋放。
韓國媒體也對日本向中國方面索要賠償事件給予了關注,並以《被俄羅斯打了臉的日本向中國發洩鬱憤》為題進行了報道。韓國媒體稱,圍繞北方領土的主權問題,受俄羅斯壓迫的日本在與中國的領土紛爭問題上有意增強主動性。
針對日本向中國船長提出索賠,2月12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做出嚴正回應。馬朝旭指出,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日方應該深刻反省其在此事件中的行為,無權提出所謂的賠償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