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蘭說,她離家已經3年多了,她一直不知道父母的情況,家人也不知道她是死是活。3年多來,她無時無刻不在思念著遠在緬甸的親人。由於她是非法入境,與管學林的婚姻關係也沒有經過兩國的法律確認,一旦她被遣送回緬甸,很可能再也回不了武山的家。
採訪中娜娜的丈夫張文遠說,娜娜最後選擇留下讓他非常感動。人心都是肉長的,他也想讓娜娜能回緬甸一趟,看望親人,給家裡報個平安。娜娜目前沒有任何身份證明文件,也沒有東西能夠證明娜娜和他的夫妻關係,回到緬甸後再回武山可能非常困難。
就阿蘭等人擔心的身份問題,記者採訪了甘肅勇盛律師事務所律師毛軒。毛律師認為,阿蘭等人實際上是非法入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是要被驅逐出境的。公安機關可能考慮到阿蘭等人系被拐賣,同時與當地居民生有小孩等特殊情況才暫時沒有追究。阿蘭等人想與其丈夫的婚姻合法,能夠自由來往於中國與緬甸兩地,必須根據中國以及緬甸當地的法律規定登記結婚。如果阿蘭等人想在中國與中國公民登記結婚,需持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到中國公民戶籍所在省級民政部門(即民政廳)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然後就可以到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處申請居留權。
這一步,距離她們到底有多遠?
(文中除管俊明外其餘當事人均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