鋪路
歐美下一個目標可能鎖定稀土
業內人士指出,WTO的這份報告,無疑對中國原材料出口政策是個巨大的挑戰。然而,讓業內人士更加擔心的是,這次的案件中雖然不涉及稀土產品,但是,這次歐美國家“投石問路”的舉動得到WTO支持後,很有可能將下一個目標鎖定稀土。
《華爾街日報》也在報道中稱,“勝訴可能會為美國向世貿組織提起針對稀土政策的申訴鋪平道路。”而此前歐美日已經多次就稀土問題向中國施壓,並提出可能會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據外媒報道,歐盟貿易專員KarelDeGucht曾在2010年11月表示,儘管尚無確鑿的證據顯示中國限制稀土出口已損及歐洲的相關產業。但“如果需要,我們肯定會向世界貿易組織提出投訴”。
2009年,在美國向WTO提交對中國限制9種原材料出口訴訟請求之後,美國前副貿易代表、科文頓-柏靈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約翰.裴農努曾表示,如果美國訴訟獲勝,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將繼續調查其他“中國出口限制”案件。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曾多次公開表示,2011年稀土出口配額中國會保障國際市場的需求。他同時也重申,“中國所採取的出口配額限制措施,是按照世貿組織的規則,在開採、生產和加工出口領域三個環節並行實施,核心目的是保護環境。”
姚堅說:“為了保障國際市場稀土的需求,多年來我們一直面臨著環境資源的壓力,努力保持了相當數量的稀土出口。中國以占到全球30%左右的稀土儲量,提供了全球80%至90%的稀土生產量和貿易量。”
商務部數據顯示,2010年1至11月份,中國共出口稀土實物量3.5萬噸,數量增長14.5%,金額增長171%。2010年前9個月中國對日本出口1.6萬噸,同比增長167%,占中國稀土出口總量的49.8%,對美國出口稀土6200噸,同比增長5.5%,占出口總量19%。
2010年11月9日,中國稀土學會秘書長林東魯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中國在“十二五”規劃中,將稀土材料列為重點項目之一。在稀土產業發展過程中,中國將避免產能過剩、不良競爭,進一步加強市場的穩定,合理開發和利用好稀土資源。
實質
WTO面具背後:赤裸裸的利益爭奪
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專家均表示,在WTO面具的背後,實際上是歐美等國家對我赤裸裸的利益爭奪。所謂的關心環保和公平貿易都是借口,核心還是利益,即希望從中國繼續以低廉的價格獲得大量的稀有資源供應,滿足其國內工業,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需要。
環保部貿易與環境專家組組長、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胡濤對《經濟參考報》記者介紹說,從歐盟在出口環節對中國焦炭兩次相反的“責難”這個案例,就可以看出,歐盟關心的並不是環保,而是利益。
1999年歐盟對我出口焦炭曾實施反傾銷措施。然而隨著全球鋼鐵工業的全面復甦,為了穩定焦炭市場和保護環境的需要,2004年中國實施焦炭出口許可證制度,同時將焦炭出口配額從1200萬噸削減到900萬噸。對此,歐盟指責中國不適當地使用了出口配額,對歐盟企業有所歧視,違反了WTO非歧視原則,並聲稱擬向WTO提出申訴。“歐盟對中國出口焦炭的雙重標準和態度轉變,正是體現了歐盟的立場直接受其經濟利益驅動。”
而美國對中國提起訴訟的本身,則帶有不小的“政治意味”。針對奧巴馬總統上任後美國首個向WTO起訴中國的案件———訴中國限制9種原材料出口案,有美方專家稱,事實上,奧巴馬政府提起這項訴訟時,可能受到了一些內部政治壓力。因為奧巴馬在競選時就已經向WTO申訴貿易爭端做出了不少承諾。與布什時期的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相比,本屆USTR興趣主要在爭端解決方面,並且比較“頑強”,其已經提起訴訟,若滿足不了要求很難會罷手。
事實上,對資源性產品的出口限制幾乎是WTO所有成員的一致性行動,許多發達國家對本國具有戰略意義的資源更是倍加珍惜呵護。美國擁有極其豐富的石油資源,但從不輕易開採本土資源,而是依賴進口。美國還封存了國內最大的稀土礦———芒廷帕斯礦,並明確規定絕大多數木材不准砍伐出口;為了保護資源,日本關閉了自己的所有生產型煤礦,僅保留了北海道的釧路煤礦用於保存技術。2007年,其煤炭年產量就只有60萬噸,其餘全部依賴進口。
應對
專家建議開征環境稅,增加戰略儲備
“很多例子都表明,一些國家利用WTO規則將自身不合規的利益合法化了,是明顯的強權主義。”胡濤說,比如說歐美限制軍工產品和高科技產品的出口,稱WTO沒有相關規定,還有美國每年對國內農業大量補貼,也在WTO框架內將其合法化了。
實際上WTO現行規則對出口關稅幾乎不存在具體的原則約束;但中國在入世時的承諾構成了中國應遵守的WTO規則的一部分。由此可見,發達國家早在我加入WTO時,對“兩高一資”產品的全球市場格局已有了足夠的戰略性關注,並戰略性地把握了我國“兩高一資”產品出口的發展態勢。
“當前我國配合宏觀經濟調控和節能減排目標所採取的‘兩高一資’產品出口限制措施,正面臨著WTO規則和我入世承諾的挑戰。”胡濤說,為了減少外界批評,建議取消出口配額,改征高額出口邊境調節環境稅,並同時有效徵收相同稅率的國內用戶的環境消費稅;且不斷完善環境管理制度,開征高額超標排污費。
胡濤說,我國應高度關注與貿易相關的資源與環境風險和壓力,應在遵循WTO規則和入世承諾,尤其在同步推行限制國內生產或消費政策基礎上,繼續推進和運用現行的出口限制措施,迎接經濟全球化對我國資源與環境的挑戰。
商務部研究院美大部雷衍華博士認為,開征資源稅的建議有一定合理性,但對於稀土等戰略性資源,單純依靠徵稅提高價格,可能對出口環節影響不大。建議提高生產環節的集中度,並借鑒歐美和日本的做法,增加對資源性產品的戰略儲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