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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在利比亞班加西港,中國撤離人員排隊準備登上“希臘精神”號客輪。 |
中評社北京2月26日電(評論員 余永勝)2月23日,從利比亞班加西港撤出的4000多名中國公民,登上了中國駐希臘大使館租用的希臘客輪,借道希臘克里特島回國。與此同時,中國政府派出的首架接僑包機也從國內起飛,並于24日8時抵達利比亞首都的黎波里。被稱為冷戰後中國“最大規模的撤僑行動”由此大規模展開。
而在不久前的埃及動亂中,中國政府同樣派出了多架次包機,將中國公民迅速及時地撤回國內。從2006年東帝汶、所羅門撤僑開始至今,中國政府已經組織了大大小小數十起撤僑行動。可以說,在中國外交中,向海外公民提供領事保護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一國公民在國外遇到生命安全危險時,政府採取撤僑行動,這已經是國際慣例。但對於中國外交來說,還是經歷了一個理念上的巨大轉變。過去,我們的外交工作有一個理念上的誤區,就是認為外交主要是為國家利益服務的。對於公民因私出國比如留學、經商,遇到生命和財產安全危險時,主要應通過個人努力解決。這樣的認識其實是不正確的。因為公民是國家的主人,國家利益正是由一個個公民的利益組成的,沒有公民利益,國家利益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從這個意義上說,“外交為民”應成為國家外交的一個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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