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5日電/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25日表決通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終止黃建華、羅金保、張克強和沈長富4人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由河北省選出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河北港口集團董事長、總裁黃建華,因涉嫌收受賄賂、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本人提出辭去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其辭職請求。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黃建華的代表資格終止。
由北京市選出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中鐵集裝箱運輸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羅金保,因嚴重違紀並涉嫌受賄犯罪,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其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由廣東省選出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廣東華美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廣州市僑商會副會長張克強,因涉嫌詐騙犯罪,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其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由重慶市選出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重慶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沈長富,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其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羅金保、張克強、沈長富的代表資格終止。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公告,十一屆全國人大現在實有代表297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