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1日電/台灣前“行政院長”郝柏村今天投書聯合報,題為“旗幟鮮明與戰略模糊”(上),闡述半個世紀來兩岸關係,文章內容如下。
“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了,其間可分為北洋政府階段、北伐抗戰及國共內戰階段、建設台灣階段。儘管三個階段的“國家”處境和國際地位有異,但“中華民國”的“主權獨立”和法統存在,以及謀求“國父”“建國”理想的實現,是一脈相承的。
一九五○年三月一日,是“中華民國”歷史存續的重要一天,因為在國共內戰中失去大陸國土的“總統”蔣介石,是日在“中華民國憲法”所訂固有疆域的台北,復行職權,開啟了兩岸分治的時期。至此,兩岸關係的演變和終極解決,是“中華民國”歷史存續與發展的核心問題。
處理此一核心問題,交織著旗幟鮮明與戰略模糊兩個焦點。這兩個焦點,有時是並立的,有時是對立的,但在交相為用的並立與對立中,求取階段性的平衡與妥協,也是今後必走的長期道路。
旗幟是“國家”的認同與效忠,戰略是力量的創建與運用。
兩岸關係的本質到底是什麼?
首先要談國際強權政治,對兩岸現狀的形成和解決之道,有什麼影響。國際政治的本質就是強權政治,而強權政治是以力決定是非,不以理決定是非。兩岸現狀的形成,國際強權政治的操弄,是重要的因素。
“中華民國”自建國以來,受害於國際強權政治者,累見不鮮,尤其二次大戰後,以戰禍最久、最廣的戰勝國,竟被雅爾達密約出賣,成為最慘的戰勝國,不但未能收復東北失土,且失去外蒙一百餘萬平方公里的土地。益以國民黨的不振與分裂,連八年抗戰的基地亦不保,形成今日兩岸的形勢。
再以一九五八年的金門八二三砲戰為例,就人的因素來說,是中國人打中國人;就武器來說,是蘇聯砲打美國砲,以及美國砲打蘇聯砲。因此,依我的體認,兩岸關係既非純內政問題,更非純國際問題,而是具有國際因素的內政問題。直到今天,乃至未來數十年,甚至一百年,這個基本情勢不會改變,否則美國總統憑什麼說,兩岸現狀不容任何一方片面改變。
至於兩岸的分歧,究竟是主權問題?還是制度問題?從國共兩黨的鬥爭史來看,“國父”創建的中國國民黨,和毛澤東領導的中國共產黨,其所稱的中國,是同一個繼承清朝固有疆域的中國,因此兩黨分歧的本質,是制度問題,不是主權問題。有人主張將國共鬥爭,以一九四九年為時間的切割,以台灣海峽為空間的切割,辯稱台灣主權與大陸主權之爭,無論在法理或現實上,都是站不住的。
過去八十餘年,國共鬥爭可分為四個階段:
一、一九二七年至一九四九年,二十二年間,以大陸為主戰場,是武力對抗階段。
二、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七九年,三十年間,以海峽為主戰場,也是武力對抗階段。
三、一九七九年至二○○八年,二十九年間,是停火對峙階段。
四、二○○八年起,尤其是二○一○年,兩岸簽訂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後,應是和平發展階段的開始。
這四個階段的形成,就是旗幟鮮明與戰略模糊,及國際政治的影響所致。主要的因素,當然就是華府與北京的三個公報。這三個公報,也是綜合了旗幟鮮明與戰略模糊。
一九七二年的上海公報,就台灣問題而言,美國的立場,可歸納為四個結論:
一、海峽兩岸的人民,都是中國人。
二、兩岸中國人都說只有一個中國,美國對此不持異議。
三、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四、海峽兩岸問題必須和平解決。
這個公報在各說各話中,涵蓋了戰略模糊,但總算終結了國際間的“台灣地位未定論”。但是,今天還有少數人,以時間和空間,切斷國共內戰的臍帶,引用過時的“未定論”,權充台獨的法理依據,誠不知意義何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