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
“企業家承擔社會責任比想像得多”
新京報:中國富豪成為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後,他們在承擔社會責任方面有何特點?
胡潤:我覺得這些上榜企業家所擁有的企業,往往是那個行業的領先者,例如娃哈哈董事長宗慶後,他手下有3萬員工,他創造了就業機會,納稅也相當可觀,這種人擁有發言權,其實是可以理解的。他們對中國經濟發揮了重要作用。
此外,據我瞭解,中國的企業家們承擔社會責任、參與慈善事業的比例,比外界想像得要多。
新京報:富豪身份是否和代表委員有衝突,還是相輔相成?
胡潤:很多企業家會深度考慮社會責任,因為任何個人一旦財富超過1億元,他已經擁有了這輩子也用不掉的錢,因此一些企業家到了這個層面,就會考慮能怎麼把錢用到更有意義的地方上去。2008年(汶川地震)的慈善捐款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聲音
“當人大代表跟錢沒關係”
全國人大常委會原研究室主任程湘清認為,之前專家也曾經討論過“企業家當人大代表”的問題。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裡不存在企業家不能當人大代表的規定。
“對於代表的身份沒有什麼限制條件,只要符合法律程序就能當代表。”程湘清表示,人大代表無論掙多少錢,只要是靠勞動正當得來的,就會受到法律保護。“當人大代表跟錢完全沒關係,關鍵是這個人是不是有責任心和民主法制意識。”程湘清認為,人民群眾選舉人大代表時肯定不會因為對方是富人就投選票,而是會考慮對方是否能替百姓說話,能幫百姓真正辦事的人。
“參政議政跟貧富沒有關係”
這個新聞我也看過,對於富豪代表或委員參政議政,我覺得任何一個社會上的群體都應該有代表在人大和政協裡,這個應該是正常的,這跟是否貧富沒有關係。作為一個參政議政的平台,應該能使各方面的代表委員有正常表達自己真實訴求的機會。
人大代表是選出來的,政協委員是各黨派、各人民團體等推薦,然後進行協商才產生的。對於是否富豪並沒有名額規定。當然,我們在選舉代表、推薦委員的時候也要充分考慮到社會方方面面的代表性,要注意他們之間合理的人員結構和合理的比例。
——全國政協委員張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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