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服務業先行先試
在“深化內地與港澳經濟合作”一節中,首次把香港和廣東的金融發展定位納入國家規劃層面並加以確定:加強內地和香港、澳門交流合作,繼續實施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深化粵港澳合作,落實粵港、粵澳框架合作協定,促進區域經濟共同發展,打造更具綜合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支持建設以香港金融體系為龍頭、珠江三角洲城市金融資源和服務為支援的金融合作區域,打造世界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基地,構建現代流通經濟圈,支持廣東在港澳服務業開放中先行先試,並逐步將先行先試措施拓展到其他地區。
在《綱要》正文文本以外,還設立了排序為22的專欄,把粵港澳三地合作的重大項目,包括港珠澳大橋、廣深港客運專線、港深西部快速軌道線、蓮塘/香園圍口岸、深圳前海開發、廣州南沙新區開發、珠海橫琴新區開發等,七大項目悉數納入。
中央重視港澳程度超以往
粵港發展研究資深學者、中山大學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教授鄭天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採訪時指出,“十一五”規劃對港澳的發展都有提及,但沒有現在這麼確切,可見重視程度超過以往。
“在國家的總體規劃上,香港未來應從哪些大的方向考慮。香港如果能夠根據國家發展的總體需要,又充分利用好自身的優勢,細化未來發展的目標和方向,就能夠進一步提升自己的發展空間。”鄭天祥也表示,國家“十二五”規劃對香港發展的定位,是在一個國家的大局下,充分考慮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應該怎麼發展的問題,也充分考慮了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的發展和700多萬香港同胞的福祉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