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4日電/審計署23日發布的京滬高速鐵路建設項目2010年跟蹤審計結果顯示,個別施工單位及個人轉移挪用公款和建設資金1.87億元及其他相關問題,涉嫌違法違紀。
1.87億:多個單位挪用公款
據北京晨報報道,審計公告通報:京滬高鐵項目的個別施工單位及個人轉移挪用公款和建設資金1.87億元及其他相關問題,涉嫌違法違紀。審計署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已將上述問題移送紀檢監察、司法機關,有關部門正在立案徹查。
鐵道部所屬京滬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京滬公司)是京滬高鐵的項目建設單位,沿線各省市地方政府負責本省市境內徵地拆遷工作,徵地拆遷費用作價入股京滬公司。
3.24億:16家單位開假發票
審計發現,中鐵一局、三局、四局、八局、十一局、十二局、十三局、十七局、十八局、十九局、二十四局和北京建工集團、中建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路橋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和山東電力工程咨詢院等16家施工單位在砂石料採購、設備租賃等業務中,使用虛開、冒名或偽造的發票1297張入賬,金額合計3.24億元。被查出問題後,京滬公司正在對上述虛假發票問題進行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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