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7日電/中央紀委、監察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對徵地拆遷政策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強制徵地拆遷行為。
據新華社報道,通知指出,今年1月國務院頒布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條例》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各地及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的徵收範圍、補償標準和徵收程式,依法徵收、公平補償。
通知要求,要督促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進一步建立健全有關政策規定,做好農村集體土地徵收和房屋拆遷工作。農民房屋拆遷要按照建築重置成本補償,宅基地徵收按當地規定的徵地標準補償,被徵地拆遷農戶所得拆遷補償以及政府補貼,要能夠保障其選購合理居住水準的房屋。
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作出修訂之前,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要參照新頒布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精神執行。
通知強調,要督促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暢通被徵地拆遷群眾反映問題、表達訴求的渠道,妥善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要督促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履行職責,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及時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通知要求,切實加大查辦違法違規強制徵地拆遷案件力度,重點查處採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遷行為,採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等方式強制徵地拆遷行為,以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頒布後仍然組織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等問題。
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違規動用警力參與徵地拆遷的,因工作不力、簡單粗暴、失職瀆職引發惡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對違法違規徵地拆遷行為不制止、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