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3日電/日本新華僑報網報道,日本“3.11大地震”以及隨之發生的海嘯、核輻射等次生災害,幾乎摧毀了日本東北地區的經濟。地震對於在日華人企業的影響也已經逐漸顯現出來。除了因躲避災難而減少營業量暫時回國避險的華人外,還有不少華人企業一直堅持營業,問題主要是客戶減少,無法保證營業額。日本政府為了加速災區復興,又在研討出台新的稅收政策。對於主要是中小型企業的在日華人企業來說,無異於在經營又增加了難度。
日本新華僑報網報道,3月23日,日本政府初步估計“3.11日本大地震”造成的住宅、道路破壞等直接損失可能達到25萬億日元。為了實現複舊復興,日本首相菅直人指示相關部門制定災後重建基本計劃。29日,日本政府表示,為籌措重建經費,不排除增加稅收或取消削減企業稅。
3月31日,日本政府公布了“復興基本法案(草案)”,主要內容涉及:定今後5年為“集中複舊復興期間”,集中投入人力、物力、財力;為了保證復興工作的經濟來源,增設“複舊復興特別稅”、增加消費稅、法人稅、所得稅以及發行震災國債等;此外還特別設立由內閣全體成員組成的“複舊復興戰略本部”,由首相菅直人擔任本部長。
從地震發生前日本實施的稅制來看,包括國稅和地方稅在內,日本現有企業法人稅的實際稅率約為40%,在發達國家中居首。日本政府曾於2010年12月決定把企業法人稅實際稅率下調5%,以減輕日本企業負擔,激發經濟活力。地震襲來,這部分下調稅率優惠政策也被取消。28日,曾極力游說減稅的日本經濟團體聯合會主席米倉弘昌表示,由於日本要從災難中恢復重建,“企業法人稅削減問題可以再等一年”。
一在日華人企業老總對《日本新華僑報》介紹,聽說日本政府有可能增課企業法人稅,公司內馬上召開了業務會議,針對當前客戶減少,業務量減少的情況以及即將改變的稅制進行了討論。這位華人企業家表示:“當前最緊要的是盡快調整思路,在原有業務的基礎上,適當調整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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