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USCBC)在提交的一份針對此《徵求意見稿》的修改建議書中認為,制定有利於某些產品和技術的清單與目錄極有可能導致歧視性的政策執行。
USCBC在這份建議書中還建議中國放棄通過政府採購或產品清單來鼓勵創新,去除對知識產權“所有權”必須在中國的要求,或擴大認定標準,而應當通過吸引國際技術來華,以及鼓勵研發中心在華投資和支出來促進地方創新。
據了解,在目前的“中美創新對話”中,USCBC提出的方向性建議依然是美方的要求所在。
中資企業要求在美受公平對待
中美創新對話會已經成為中美雙方溝通的平台。在2010年10月第一次對話會上,美方有代表提出,中國政府對外資企業附加技術轉移條款,違反了WTO規則的問題。中國有關官員則有力地回應,首先中國政府沒有出台要求外資企業進行技術轉移的規定;其次,是否進行技術轉移是企業間的問題,通過談判協商決定,不能歸咎於政府;再次,目前90%多的外商投資是以獨資公司的形式出現,母公司是否向子公司轉移技術更是外資公司的內部事務。
在對話中,美方關注在中國的投資環境,許多中國企業代表則非常關注在美投資環境。據記者了解,在2010年10月的第一次對話會議上,以華為公司為代表的中方企業也提出,中資企業在美投資應得到更公平對待。
2010年5月在北京舉行的中美第二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上,商務部部長陳德銘曾指出,在美國的《外資安全法》中,關於“外國政府控制的交易”定義含糊,使任何類型的中國企業和個人到美國去投資,都有可能被認定為存在“政府控制”的因素,從而受到投資安全審查,中方希望美國能夠增強投資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預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