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關於侵犯他國人權
美國在國際人權領域的紀錄劣跡斑斑。
美國發動的伊拉克戰爭和阿富汗戰爭,造成大量平民傷亡。維基揭密網站2010年10月22日公布的數據顯示,2003年3月至2009年底,在伊拉克戰爭中,有28.5萬人傷亡,至少10.9萬人喪生,其中63%為平民。(注113)2007年7月,在巴格達的一次襲擊中,一架美軍直升機射殺了12人,其中包括路透社的一名攝影記者及其司機。(注114)2011年2月20日,美軍在阿富汗東北部地區採取軍事行動,造成65名無辜平民死亡,其中包括22名婦女和30多名兒童,這是近幾個月來最嚴重的平民死傷事件。(注115)而據《華盛頓郵報》2010年10月15日報道,伊拉克人權部2009年發布的報告說,2004年1月至2008年10月31日,共有85694名伊拉克人喪生。總部設在英國的“伊拉克屍體計數”組織稱,自美軍入侵伊拉克以來,共有12.2萬名平民喪生。(注116)
在阿富汗和其他地區,美國的軍事行動也給當地居民造成了巨大死傷。據麥克拉奇報業集團2010年3月2日報道,2009年,以美國為首的北約部隊造成535名阿富汗平民傷亡,其中113名平民被槍殺,比上年增加43%。2009年6月以來,美國軍隊空襲行動造成至少35名阿富汗平民死亡。2010年1月8日,美國導彈襲擊巴基斯坦西北地區,造成4人死亡、3人受傷。(注117)2月12日,在阿富汗,5名無辜平民在“美軍特別軍事行動”中被打死,其中兩名是孕婦。(注118)4月12日,美國軍隊在阿富汗坎大哈省附近開槍掃射一輛大客車,5名平民被打死,18人受傷。(注119)《華盛頓郵報》2010年9月18日報道,自2010年1月以來,駐阿富汗美國軍隊第二步兵師第五作戰旅的5名士兵組成“殺人小組”,實施了至少三起謀殺,肆意殺害阿富汗平民,行凶後毀屍滅跡。(注120)
美國在反恐戰爭中不斷爆出虐囚醜聞。2010年5月,聯合國反恐中保護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酷刑報告員、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等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交的聯合研究報告稱,美國在反恐戰爭中抓獲的人未經指控和審判就被無限期地關押。美國在關塔那摩灣和世界多地建立拘留中心,秘密關押拘留者。美國中央情報局設立了秘密拘留設施,用來審訊所謂“高價值拘留者”。美國司法部首席助理部長幫辦布拉德伯裡稱,中央情報局關押了94人,在對其中28人進行審訊時,採用了強制體位、極度氣溫變化、剝奪睡眠以及“水刑”等“強化手段”。(注121)美國以反恐為名,跨境抓人。據美聯社2010年12月9日援引維基揭密網的報道,美國特工曾於2003年將一名德國公民誤認為恐怖分子,在馬其頓將其綁架,並秘密關押在中央情報局設於阿富汗的監獄5個月。但美國駐柏林大使館的高級外交官警告德國政府不要對美國中央情報局的特工發布國際逮捕令。
美國嚴重侵犯古巴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2010年10月26日,第65屆聯大以壓倒性多數票第19次通過《必須終止美利堅合眾國對古巴的經濟、商業和金融封鎖》決議,只有包括美國在內的2個國家投反對票。根據1948年《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第2條,美國對古巴的制裁應被視為“種族滅絕”行為。
美國拒絕參加一些重要的國際人權公約和履行國際義務。美國至今仍未批准《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2006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了《殘疾人權利公約》,目前已有96個國家批准該公約,美國尚未批准該公約。《兒童權利公約》迄今已有193個締約國,美國是極少數未批准該公約的國家之一。
2010年8月20日,美國政府首次就本國人權狀況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遞交報告。11月5日,在接受聯合國普遍定期審議時,近60個國家代表在會上向美國提出改善其人權的建議達到創紀錄的228項,主要涉及批准核心國際人權公約、少數族裔和土著人權利、種族歧視和關塔那摩監獄等,美國只接受其中40多項。2011年3月18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對美國人權普遍定期審議最後文件,而美國卻堅持拒絕審議中提出的大多數建議,受到許多國家的批評。一些國家代表在會上發言,對美國拒絕大量建議表示遺憾和失望,指出美國在人權問題上做的還遠遠不夠,敦促美國正視自身的人權紀錄,採取措施解決存在的人權問題。
事實說明,美國自身的人權紀錄十分糟糕,沒有資格冒充世界“人權法官”,卻年複一年地發表國別人權報告對其他國家和地區的人權狀況進行評判和責難。美國無視自身存在的嚴重人權問題,卻熱衷於推行所謂“人權外交”,將人權作為醜化別國形象和謀取自己戰略利益的政治工具,這充分暴露了其在人權問題上實行雙重標準的偽善面目和借口人權推行霸權主義的不良圖謀。我們奉勸美國政府切實改善自身的人權狀況,檢點自身在人權問題上的所作所為,停止利用人權問題干涉別國內政的霸道行徑。
(注107)《華盛頓郵報》,2010年7月9日。
(注108)《僑報》,2010年7月3日。
(注109)《芝加哥論壇報》,2010年10月10日。
(注110)《世界日報》,2010年10月15日。
(注111)《華盛頓時報》,2010年6月16日。
(注112)www.co.jefferson.co.us,2010年3月23日。
(注113)《世界日報》,2010年10月23日。
(注114)《紐約時報》,2010年4月5日。
(注115)《華盛頓郵報》,2011年2月20日。
(注116) newsday,2010年10月24日。
(注117)《聖弗朗西斯科紀事報》,2010年1月9日。
(注118)《紐約時報》,2010年4月5日A4版。
(注119)《紐約時報》,2010年4月13日。
(注120)《華盛頓郵報》,2010年9月18日。
(注121) 聯合國文件編號A/HRC/13/42
(全文完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