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定取舍:“執法為民”還是“執法為利”
從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看,一些監管部門“在辦公室看樣品”成為“監管習慣”;“瘦肉精”事件中,曝出“讓養豬戶自己取樣送檢”的尷尬,更有甚者,少數監管部門和工作人員將能不能創收作為管與不管的取舍標準,甚至存在執法腐敗,監管職責被拋之腦後。
毋庸諱言,雖然近幾年財政支持力度加大,但當前食品安全監管任務繁重,經費需求還有很大缺口。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現行體制下,一些地方監管部門的辦公經費和人員工資,要依靠上級返還的收費罰款來“解決”,這多少造成了一些部門和工作人員的“執法為利”。
山東某縣質監局一位食品審查員曾多次向記者反映基層監管問題:“現在的財政供養機制不是很順,收費罰款省局、市局都扣一部分,剩下大約80%是 ‘自己’的,所有人的工資福利就從收費、罰款中出,這樣的監管能沒漏洞嗎?如果說之前曝出的上海出租車運營是‘釣魚執法’,我們現在就變成了‘養魚執法’,每天的工作目標就是想著如何完成‘創收’任務。”
罰款的目的本來是加強監管,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懲處,然而,調查發現,在一些基層監管人員那裡,罰款竟然“生財有道”。
這位食品審查員舉例說,執法中即使發現造假也不能罰死,罰太狠了,下年找誰收錢去?本來罰10萬元的現在罰1萬,企業交了“保護費”,焉有不放之理?這樣的怪象下,監管人員快與違規企業成為‘利益共同體’了。
據了解,這樣的現象並非個例,浙江一名基層監管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有的年份幾個月可以不幹活,因為“前期努力”,已經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創收”任務。
記者在“質量技術監督人士的網絡家園”——“中國質量熱訊”網上看到,有些帖子說“我們的工資來源於企業的違法所得”,“只要給了錢,立馬變成甜瓜臉。能否吃上飯比有沒有面子重要些”。
此外,來自一些地方政府的壓力,也削弱了監管力度。一位地方質監部門負責人向記者抱怨說,政府頭等大事是發展經濟,監管部門如果只是管管小企業、打打蒼蠅還無所謂,要是對於地方“有重要貢獻”的食品企業、行業“鐵面無私”,領導就會找你“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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