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9日電/匈牙利國會18日通過名為《基本法》的新憲法。新憲法將於2012年1月1日起生效。
新華社報道,由於執政的青民盟和基督教民主人民黨在擁有386席的國會中佔三分之二多數議席,因此新憲法毫無懸念地獲得通過。在當天的投票中,新憲法以262票贊成、44票反對,1票棄權的投票結果獲得通過。最大反對黨社會黨和綠黨LMP黨抵制了這次投票。
匈牙利國會主席克韋爾.拉斯洛在新憲法通過後說,國會通過新的基本法是歷史性的時刻。執政黨青民盟國會黨團負責人拉扎爾.亞諾什說,新憲法條款中最重要的是,恢復經濟安全、保衛國家財產,強調平衡、透明、可持續的預算經營。
與目前的憲法相比,新憲法的“新”主要體現在:將原憲法規定的匈牙利國名“匈牙利共和國”改為“匈牙利”;將基督教作為匈牙利歷史和文明的基礎;對國債提出了限制,規定只要國債超過國內生產總值的一半,國會通過的預算法案就必須包含減少國債佔國內生產總值比例的內容;對憲法法院的權力進行了限制,規定在審查中央預算及其執行、中央稅種、關稅等法律是否符合憲法時,憲法法院只能就其是否損害人的基本權利方面進行審查,在人的基本權利遭到損害的情況下方可廢除相關法律;在基本權利方面,新憲法規定從懷孕時起便對胎兒的生命進行保護,婚姻只能在男人和女人之間產生,因故意犯罪和暴力犯罪可判處實質上的無期徒刑等。
社會黨認為,新憲法限制了公民的權利。當晚,社會黨在布達佩斯舉行火炬遊行,抗議新憲法。
歐爾班.維克托去年5月29日當選新總理之日,便要求執政的青民盟和基督教民主人民黨的議員團啟動新憲法的籌備工作。反對黨中的社會黨和綠黨LMP黨因執政黨削減憲法法院權力等原因而宣佈不參加新憲法的籌備工作,激進政黨“為了更好的匈牙利運動”則因其提出的立憲提案被執政黨否決而退出新憲法籌備工作。最終,執政黨於今年3月14日向國會遞交了新憲法草案。
匈牙利目前的憲法於1949年8月18日獲得國會通過。1989年10月18日國會通過憲法修正案,對憲法做了重大的原則修改。修改後的憲法規定匈牙利是共和國,實行多黨制、議會民主和市場經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