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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於近日正式下發通知,要求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 |
中評社北京4月20日電/經過多次測算、修訂,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將在今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初次審議。專家指出,按最近五年的通脹率算,現今的3000元已不足5年前1500元的購買力,而五年後,隨著物價的上漲等因素,即使工資翻番,大部分的工薪階層仍然是個稅繳納的主體,到時稅收負擔減輕得並不明顯。
據此間多家權威媒體透露,個稅的工薪所得費用扣除額預計會調整為3000元,稅率結構由9級累進稅率調整為7級累進稅率。
證券日報報道,有消息稱,此次個稅改革,起徵點預計會調整為3000元,草案擬將現行工薪的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取消15%和40%兩檔稅率,擴大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範圍。專家表示,如初審順利通過,個稅調整方案將於6月底進行二審,二審獲通過則最快在三季度頒布實施。
個稅起徵點定為多少才合適?財政部副部長王軍日前說,有調查顯示,70%的人覺得目前確定3000元的個稅起徵點還比較低,需要往上加,而有30%的人覺得這一起徵點高了,不能再往上提。如果調整到3000元,納稅人口減少稅基人口的12%,減少4800萬人,如提高到5000元,則只有3%的人納稅,個稅存在的意義就不大了。
顯然此次個稅起徵點的上調幅度成為了人們關注的焦點。
“如果個稅起徵點定為3000元,5年後隨著工資的翻番,現在被減免的工薪階層,屆時仍會被列入繳納個稅的行列。”有人士指出,按最近五年的通脹率算,現今的3000元已不足5年前1500元的購買力,而五年後,隨著物價的上漲等因素,即使工資翻番,大部分的工薪階層仍然是個稅繳納的主體,稅收負擔仍沒有減輕。調整個人收入差距,應對高收入者多徵稅,對中等收入者少徵稅,對低收入者不徵稅,這樣才能讓個稅起好收入分配的調節器作用。
雲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高巍認為,個稅起徵點的設置應當適當提高,這是調節社會分化,促進共同發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個稅應當突出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的徵收模式,強化對高收入者的徵收和監管,減輕中低收入者的個稅負擔。
高巍建議,在徵收改革中,可以嘗試以家庭為單位的計稅模式。同時,更為重要的是明確個人所得稅的用途,推進個稅徵收、使用的透明化,使納稅者的納稅義務與國家的保障、服務之間建立聯繫。從現有的狀況來看,最為迫切的制度建設應當是對高收入群體的征管監督制度的建設和完善,因為,只有實現了高收入者的稅收足額繳納,才可能在大幅提高起徵點的同時,確保個稅總量平穩增加,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的積極作用。
而經濟學家華生認為,個稅起徵點不宜提的太高,提高起徵點既擴大了他們與高收入階層的絕對差距、也擴大了相對差距。其實,3000元月薪的人相對其交的十幾元個稅,卻要交670元的社會保障費(稅)。因此,降低個人社保交費、增加國家分擔部分,同時引進按負擔人口、房租、房貸利息的納稅扣除和收入返還才是真能幫助中低收入階層、又縮小收入差距的正道。如果大家都寧願表面上人人搭便車、讓政府在似乎不直接針對自己的商品上收稅,而討厭從自己腰包拿錢交個人所得稅,收入和貧富差距只能越來越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