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3日電/新華網引述印度《經濟時報》報道,印度財政部已經拒絕印度商業和工業部下屬反傾銷和聯合稅收總局向中國產青黴素G鉀和6-氨基青黴烷酸兩種原料藥品徵收反傾銷稅的裁決建議。
報道說,這是印度財政部第二次拒絕反傾銷和聯合稅收總局的反傾銷建議措施,主要是由於擔憂徵收反傾銷稅將對印度國內制藥行業造成不利影響。
印度在2009年7月啟動針對中國和墨西哥所產青黴素G鉀和中國產6-氨基青黴烷酸的反傾銷調查,並於今年1月做出終裁,認定中國和墨西哥所產原料藥售價低於正常價值,對印度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並構成傾銷。
根據建議,將對每十億單位中國產青黴素G鉀徵收2.17美元反傾銷稅,對每千克中國產6-氨基青黴烷酸徵收2.66美元至9.28美元反傾銷稅。
根據印度法律規定,反傾銷和聯合稅收總局是專門負責反傾銷事務的機構,負責反傾銷案件的調查和裁決,但徵收反傾銷稅須獲得財政部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