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授權就在網上公開售賣
姜晶是北京一家貿易公司的董事長,她發現一些店家在淘寶網上銷售她公司所代理的進口化妝品。姜晶的公司在三年前獲得了這個品牌在中國大陸地區銷售的獨家代理權,而在淘寶網上出售這個產品的店家都沒有得到授權。一年前姜晶的公司就多次和淘寶網交涉,要求淘寶網關閉這些網店,但對方一直沒有明確的回覆。
我國對進口化妝品的銷售有很多規定,姜晶的公司為了能在中國代理這個產品,花了一年的時間先後辦了很多手續,但手續還沒辦完,這些化妝品就已經淘寶網上開賣了。無奈之下,姜晶找了一家北京的律師事務所。4月11日律師向淘寶網發出了律師函,要求淘寶網關閉這些網店。
北京市奕名律師事務所律師塗志說,《侵權責任法》第36條明確規定,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删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4月13日淘寶網對律師函做了回覆,認為姜晶公司在中國大陸的獨家代理並不能證明淘寶網店的銷售行為已經構成侵權。淘寶網認為自己只是提供了一個電子商務平台,而電子商務和傳統的商業模式完全不同。
阿里巴巴(中國)有限公司副總裁俞恩瑛說,互聯網的出現以後對於傳統的商業模式是非常大的衝擊,知識產權地域性的特征被淡化了。一些交易很難分得清到底是要適用於哪一個國家的法律來處理。但是任何在我國登機注册的公司都應該遵守我國的法律。電子商務平台的提供者也不應該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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