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報》得出的結論認為,防範房地產市場的宏觀和金融風險要求採取宏觀經濟措施和改革,而解決有關住房的社會問題則需要不同的政策回應。宏觀經濟與金融政策應當防範各類風險的積累,構建強健的經濟和金融體系以抵禦可能出現的房地產下滑,而不是把主要注意力放在遏制房價上。
如果從市場角度來看確實認為房價過高已成為系統性問題,那麼利用宏觀經濟杠杆顯而易見要優於行政措施,尤其是地方政府執行的行政措施。另一方面,提高目標人群的住房可負擔性需要有可持續的、基於法規的安排,政府顯性補貼幾乎不可避免。擴大社會保障房建設規模的方向是正確的,但關鍵是要找到一種公開透明、依法合規的融資模式。
《季報》指出,十二五規劃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兩個關鍵性的總體目標是經濟轉型和產業升級,提升製造業在價值鏈中的位置。從制訂政策的角度來說,重要的一點是要在這兩者之間找到恰當的平衡。
關於十二五規劃設定的的增長目標,面臨的挑戰是如何使這些目標具有約束力並在全國統一貫徹。將服務業占GDP的比重提高4個百分點是一項宏偉目標,但也提出許多相應的配套政策。
讓工資增長速度不低於或者高於GDP 增速是一項新目標。中央和地方政府間財政關係的改革對於諸多其他政策優先目標的實現至關重要。勞動力流動所面臨的障礙也需要給予更多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