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觀察
控煙十六年面臨三道坎
1995年,北京市人大頒布《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該規定提出,檢查員對本單位範圍內禁煙的公共場所的吸煙行為應當予以制止,對拒不改正者處以10元罰款。因為缺少有效的執法主體,多年來尚未進行過處罰。
2008年,為舉辦“無煙奧運”,《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範圍若干規定》頒布實施,將禁煙公共場所範圍擴大至室外體育場、醫療機構的全部室內區域,但在餐館、酒店等室內公共場所可設“吸煙區”,此舉被控煙人士譏為“掩耳盜鈴”,無煙區“形同虛設”。
北京走上控煙之路算來已有16載,雖然奧運時期控煙卓有成效,但在後奧運時代,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複吸”情況嚴重。此番再談禁煙,有三道坎必須面對——控煙立法空白、無專業執法隊伍、衛生部門孤軍奮戰。
因為沒有對室內公共場所吸煙者和場所經營者的處罰性條款,不少控煙人士擔心,衛生部相關細則規定的條款執行起來有困難。雖然規定明確指出,各單位的控煙檢查員對本單位範圍內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的吸煙行為應當予以制止,對拒不改正者可處以10元罰款,但在公民收入與物價水平飈升的當下,16年前的10元處罰標準既起不到懲戒效果,也無任何處罰的法律依據,自然對吸煙人士起不到震懾作用。
另一方面,就執法隊伍而言,目前本市共有2000名衛生監督員和10萬名衛生檢查員在各單位進行義務控煙檢查,並無專業執法隊伍。此前有消息人士稱,北京計劃學習和借鑒香港設立百人專職控煙執法隊經驗,逐步組建一支專職控煙執法隊伍,但時至今日,此說法未有實質性進展。
公共場所禁煙作為一項全民運動,旨在創造不受二手煙侵害的公共環境,這需要政府、社會和公民齊心協力,目前僅靠衛生、教育部門等寥寥幾個“領頭羊”孤軍奮戰,預期效果能否實現是個問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