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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汕頭經濟特區範圍1日起擴大至全市。圖為汕頭海灣大橋 |
中評社香港5月1日電/汕頭經濟特區範圍1日起擴大至全市。在近一年里,深圳、廈門、珠海、汕頭等中國最早的四個經濟特區都擴大了範圍。經濟特區擴容並非僅僅是地理擴張,而是注入新的發展動力,擴大經濟特區先發優勢的輻射力,為推動中國區域經濟平衡發展作出新貢獻。
據新華社報道,汕頭特區擴容後將覆蓋全市2064.4平方公里土地,面積擴大近9倍。在2010年下半年,深圳、廈門、珠海三個經濟特區已先後擴容至全市。
結束“一市兩法”治理結構
此前,經濟特區僅是這些城市的一小部分區域,特區和非特區之間猶如存在一條“城市景觀分界線”,經濟發展和社會面貌的差異明顯。特區內擁有整齊的街道、高樓大廈,特區外卻是嘈雜混亂以及“握手房”。此外,據汕頭市人大常委會統計,汕頭現行有效的經濟特區法規共20條,擴容前,這些法規只適用於234平方公里的特區範圍內,而非特區範圍實施的是通行廣東省的法規。這種“一市兩法”的二元治理結構在擴容前的深圳、廈門、珠海同樣存在。
“為探索改革開放的具體途徑,特區最初實行特殊政策和特殊管理可以理解,但現在這些城市需要均衡發展和推進城鄉一體化。”深圳大學經濟特區研究中心主任鍾堅說,特區擴容為解決城鄉管理一體化、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縮小內部經濟發展差距提供了政策空間。
最早將特區範圍擴大到全市的深圳,提出要在2010到2012年間投資2789億元加強原經濟特區外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並提出一系列提升公共服務水準的目標,如每千人口病床數從目前的1.8張提高到2.5張、污水集中處理率從64%提高至70%多等。
4月底,汕頭市人大常委會開始對此前的特區法規進行分類處理,有的法規適用於擴大後的特區,有的法規予以廢止,有的法規被確定不適用於新納入特區範圍的區域。
強化供水醫療保險等服務
汕頭市委書記李鋒透露,汕頭已確定2011年至少新增300部公共汽車,加快推進澄海、潮陽、潮南和南澳等原經濟特區外地區的公交服務與中心城區對接。此外,這些地區的農村供水、醫療保險等公共服務建設速度也將有所加快。
不少長期關注經濟特區的學者們注意到,四大經濟特區在當前中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仍然具有特殊意義,特區擴容從某種意義上說是中國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是破解不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問題的新嘗試。
汕頭大學商學院院長徐宗玲認為,特區擴容後,汕頭應在城鄉統籌和區域協調發展上取得新突破,發揮帶動粵東發展、推進兩岸經貿合作的作用。“建議汕頭優化發展環境,提高城市綜合實力和競爭力,大力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將現代服務業和高附加值的製造業作為未來發展的支柱產業,著重發揮對粵東乃至閩南和贛南的帶動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