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3日電/澳門《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大部分公眾及室內場所禁煙。控煙辦公室籌備工作組協調員柯慶建表示,將充分利用法案通過至生效的期間,開展一系列的控煙宣傳及準備工作,為居民、業界提供適應期,免新法推出時出現混亂。希望通過教育,澳門最終形成無煙文化,建立無煙環境。
違者罰四至六百
澳門日報報道,新“控煙法”生效後,澳門絕大多數公眾場所,包括醫院、中小學、立法機關、工作地點、酒店、飲食場所、商場、設上蓋的集體客運車輛總站等均不准吸煙。法律生效三年後,酒吧、舞廳、蒸氣浴室及按摩院亦要全面禁煙,娛樂場也有特定的控煙安排。衛生局轄下的控煙辦公室負責執法,民署、博監局、治安警等協助,法律規定違例吸煙者罰款四百至六百元。
柯慶建指出,法律通過後,控煙工作的策略有所轉變,由過往煙害宣傳教育,轉為控煙法律的宣傳推廣,加強居民的認識。礙於法律內容繁多,當局就四個重點作針對性宣傳,包括生效日期、新的禁煙地點、罰則、場所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負勸喻報警責任
新法明年一月一日生效,期間不設緩衝期,居民、業界應在近大半年適應新“控煙法”。新法設三十二個禁煙地點,如巴士站、隧道、行人天橋及行人電梯等,當局將加強居民的相關認知,並推出簡易手冊,圖文並茂,讓居民更清晰易明。罰則中,新法按不同場所罰款四百至六百元,廣告、煙草商的罰則一至十萬元不等,故將針對不同對象,持續宣傳。至於場所管理人的相關責任,相關者需在當眼位置張貼禁煙標語,並拒絕提供煙灰缸、打火機,勸喻場內吸煙者外出吸煙或弄熄香煙,遭拒絕時致電控煙辦、治安警等相關部門。
談及場所管理人會否配合控煙工作,他指出,按香港的相關經驗,大部分場所管理人樂意配合相關法律,原因縱容煙民在場所內吸煙,定必影響其他食客,最終損害自身商譽。觀乎澳門,澳門居民吸煙率為百分之十七點三,非煙民佔八成,煙民在禁煙場所吸煙,難免遭受目光歧視或斥責。在大部分室內場所無煙氛圍的形成下,相信場所管理人會配合新法的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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