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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重批自由時報損名譽 將提告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5-24 11:55:28  


羅智強表示,《自由時報》連續3天對他進行不實報導。(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5月24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灣《自由時報》連續3天質疑前“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卸任後,留在府裡繼續領公家薪水從事輔選工作,引發綠營圍剿。羅智強今天上午表示,報導內容對他個人名譽已構成傷害,若《自由時報》不在5月31日前公開道歉,將在工作結束後,以個人名義提出司法告訴。

  去年五都選舉期間,前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曾因為部分電視政論節目名嘴的批評與事實不符,提出司法告訴,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也因為質疑金作假民調遭金提告。如今羅智強也不排除提起司法訴訟,預告未來馬英九競選團隊針對扭曲報導,將採強勢態度,循法律途徑討公道。

  羅智強上午透過府發言人范姜泰基發表6點聲明,一,他2010年3月1日入府服務是12職等秘書兼發言人,今年5月4日免兼發言人仍任12職等秘書。《自由時報》未向他與府方查證,5月22日即報導指他“辭發言人、高升‘總統府’14職等秘書”,進行許多攻擊、影射,該報作法嚴重違反新聞專業。

  二,他免兼發言人後,仍負責襄助“總統”臉書、“治國”週記、部分文稿等工作,除了業務交接,還要協助馬英九就職3週年等相關事務,因此計劃5月20日工作告一段落後,請休至5月31日,共請7天休假,6月1日再辦理離職,結束工作。

  三、馬英九競選辦公室“台灣加油讚”目前尚未成立,他也尚未到任內定副執行長職務,未支領競選辦公室薪資,《自由時報》刻意扭曲式的報導、令人遺憾。

  四、他過去工作繁重,積假約45天,請休7天假於情、於理、於法。

  五、為了不想讓《自由時報》以政府人員控告媒體為題濫做文章,若該報不在5月31日前公開道歉,他6月1日後將以個人名義提告。

  六、他希望濫用媒體公器、不斷惡質報導的問題,被社會大眾注意、思考,未來他也會透過臉書、部落格等網路平台,將惡質報導的現象,提出做為公共討論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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