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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養老金雙軌制 |
中評社香港5月28日電/英國《金融時報》5月27日載文《養老,何時雙軌到單軌》,摘要如下:
在人民網推出的2011年中國人最關注的十大問題調查中,“社會保障”高居榜首,94%的網民認為:“企業職工和公務員養老制度實行雙軌制非常不合理”。今年中國“兩會”期間,部分委員也就改革“養老雙軌制”向“兩會”提案,“養老雙軌制”凸顯的權利不平等以及由此產生的分配不公平問題已經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成為近期媒體熱議的主題。
所謂“養老雙軌制”,就是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退休職工實行兩套不同的養老保障制度。其中,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享受從計劃經濟時期延續而來的單位退休金制度,個人無需繳費,各級財政承擔退休人員的所有退休金,退休金替代率(退休金與退休前工資的比例)為90%;企業職工則參加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企業與個人共同繳費,由養老保險基金承擔退休職工的基本養老金,養老金替代率(養老金與社會平均工資的比例)為59.2%。
雙軌制從何而來?
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為適應國有企業用工制度改革,擺脫“企業辦社會”的包袱,實現從單位保障向社會保障的轉軌,中國部分地區開始探索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福利依附性”最強的企業退休金制度理所當然地成為了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前沿陣地。
經過10多年的不斷探索,中國國務院於1997年頒布了《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文件),統一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制度模式,並將養老金替代率確定為58.5%,此後國發[2005]38號文件再將替代率調整為目前的59.2%。而時至今日,除部分地區積極探索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統籌試點之外,大部分地區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仍然延續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單位退休金制度,並且在1993年之後反將退休金替代率從75%提高到90%,形成了“養老雙軌制”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