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31日電/就有報道指香港特首曾蔭權擁有的一個物業露台有僭建物,曾蔭權今早稱,自購入單位後從沒加建或改建任何部分。
明報專訊,有報章指曾蔭權與妻子共同擁有的麥當勞道碧雲樓單位,原屬開放式的露台被完全圍封,沒有向屋宇署入則申請,懷疑屬僭建物。
曾蔭權今早到教堂祈禱時,沒有回應在場記者提問關於物業僭建物一事,但稍後在政府總部主動交代事件。
他表示,被指有僭建問題的單位是以他公司的名義持有,1965年發入伙紙,原是他父親1978年購入,他記憶中沒有進行任何加建和改建工程,到父親1997年離世後單位便售出。
1998年,他以公司名義購入該單位,而自購入後,單位也從沒進行改建和加建工程。
直至2006年,屋宇署巡查該單位後,發信要求他將抽氣扇上的小簷篷和外牆花架拆除,他隨即將它們拆除。同年7月屋宇署也發信確認單位已遵從了清拆命令。
曾蔭權強調,之後便再沒有收到屋宇署任何清拆命令,因此一直沒有想到會有任何問題。而據他自己理解,露台的玻璃窗未必一定違規。
曾蔭權補充,鑑於公眾和傳媒對事件關注,他已委託專業認可人士視察該單位,若有問題會立即跟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