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31日電/日本文部科學省“核能損害賠償糾紛審查會”31日敲定旨在規定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賠償範圍的第二次框架方案。有關對核電站周邊居民遭受的精神痛苦,方案決定分4檔進行賠償,具體金額尚未確定。
日本共同社報道,東電從31日開始向被要求停止出貨的農戶及漁民發放臨時賠償金。在疏散區域設有工廠或事務所的中小企業最多將獲得25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20萬元)的臨時賠償金,東電將從6月1日起接受申請。據悉賠償對象企業約達7千家。不過,由於很多行業的賠償對象和具體金額尚未確定,災民真正獲得救濟尚需時日。
賠償對象根據疏散地點分為以下4檔:(1)體育館等臨時安置點;(2)公寓、公營住宅、臨時安置房、原有住房;(3)賓館、旅館;(4)長期在室內避難。方案根據生活環境、隱私等方面確定各檔的賠償金額。在臨時安置點生活的災民有可能得到最多的賠償。
方案要求東電對營業地點位於福島縣內的形象受損賓館、旅館因預約被取消等造成的收入損失進行賠償。
關於農產品形象受損問題,截至4月底被要求限制出貨或停止出貨的福島、茨城、栃木、群馬4縣全部地區以及千葉縣內3個市町的所有食品被列為賠償對象。福島、茨城兩縣的魚蝦類食品也被列為賠償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