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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個稅3000元免徵額符合當前情況
http://www.CRNTT.com   2011-06-01 10:22:46


 
- 焦點

  伴隨著個稅修正案徵求意見,近一段時間,社會各界對於個稅有關話題的討論此起彼伏。為何3000元免徵額成為焦點中的焦點?如何堵住高收入人群的個稅漏洞?個稅改革能否實現以“家庭為單位徵收”?

免徵額為何定為3000元?

  符合當前居民消費支出增長情況,為今後居民消費支出增長留下空間

  Q各界圍繞“3000元免徵額”的討論不絕於耳,免徵額定為3000元是否合適?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郝如玉:在個稅中設置免徵額,主要是考慮到保護居民的“基本生存權利”,要在工薪所得中扣除一部分必要的“生計費用”,維持居民的基本生活條件。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靳東升:個稅免徵額的設定主要是以基本生活費用支出為基礎,綜合考慮城鎮居民消費性支出增長和物價變化因素確定,草案提出的3000元額度符合當前居民消費支出增長情況,也為今後居民消費支出增長留下空間。

  Q社會各界有一部分聲音希望免徵額再提高些。如何看待這種呼聲?

  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應該說3000元的免徵額是在前幾次調整幅度基礎上的一種相對平穩調整,背後也傳遞出個稅免徵額將實行“動態調整”的積極信號。也就是說,今後免徵額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會隨著我國物價匯率變動以及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的變化實行動態化調整。同時,免徵額也不宜調得過高,否則個稅納稅面過窄,不利於提高公眾納稅意識,稅收大幅下降也不利於增加財政用於公共服務的支出。

如何堵住高收入者個稅漏洞?

對單位違規發放收入加強監管,加強代扣代繳

  Q這次改革是否體現“高收入者多納稅”的原則?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怡:此次個稅法修訂對稅率級次級距也進行調整,體現加大對高收入者調節力度的態度。但目前的調整仍僅限於針對工薪所得,並沒有涉及高收入群體股息、資本利得等非勞動所得,對高收入人群的影響並不是很大。由於信息不對稱,高收入人群工薪所得之外的收入很難被監測和徵收到。

  Q該如何堵住高收入人群的個稅漏洞?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白景明:加強高收入者的稅收徵管是發揮個稅“削峰平穀”調控作用的重要手段。從我國現有的稅收徵管模式來講,最有效的加強高收入者個稅徵管的方法是在單位層面。加強代扣代繳,加強對單位違規發放收入的監管,加強對企業的審計。同時,加大對單位在代扣代繳層面偷逃個稅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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