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5日電/美國總統貝拉克.奧巴馬通報國會,為保護美國國家安全利益,他決定暫時不把美國駐以色列大使館從特拉維夫遷往耶路撒冷。
新華網引述美聯社4日報道,這是奧巴馬再度效仿前總統比爾.克林頓和喬治.W.布什,宣布推遲美國駐以使館遷址。根據“耶路撒冷使館法案”,推遲時間應為6個月。
美國國會1995年10月通過這一法案,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並要求政府於1999年5月31日前把使館遷往耶路撒冷,但允許總統出於國家安全利益考慮推遲遷館,且必須每6個月通報國會。
鑒於耶路撒冷地位的敏感性,克林頓和布什在各自任期內多次宣布推遲遷館。奧巴馬2009年1月上任以來延續這一慣例。
不過,克林頓和布什每次通報國會時均承諾在某個時候把使館遷至耶路撒冷,但這一次,奧巴馬的通報沒有出現類似語言。
耶路撒冷地位是巴以和平談判談判核心議題之一。以色列1950年宣布耶路撒冷為首都並在1967年第三次中東戰爭中占領東耶路撒冷,1980年通過立法宣布耶路撒冷為“永久和不可分割”的首都。巴勒斯坦主張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建國。
國際社會沒有普遍認可以色列對東耶路撒冷的主權。多數國家把大使館設在以色列政治中心特拉維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