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二汽
事故鑒定未出尚未談及賠償
信息時報訊 (記者 蔡勝龍)事故中,乘客乘坐的大巴隸屬於廣州市第二汽車運輸公司。記者昨日從醫院了解到,事故發生後,二汽已經到救護傷者的醫院墊付醫療費。
對於此次事故涉及的傷者賠償問題,特別是死者和兩名被高位截肢傷者的賠償,昨日二汽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謝澤禮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由於警方的交通事故鑒定還沒有出來,賠償問題現在還未談及。至於乘客購買的保險,謝澤禮稱,事故發生後二汽公司已經聯繫保險公司跟進,目前主要是搶救傷者。
律師說法
票價含意外險乘客還可索賠
廣東博浩律師事務所律師胡周雄稱,乘客到長途汽車站購票時,票價中已包含有意外保險,最高賠償10萬元。發生事故的乘客可獲得意外保險賠償。另外,等警方交通鑒定結果出來後,如果認定責任方是掛車的車主,那麼受害者可以向對方索賠,同時廣州第二汽車運輸公司負有連帶責任。
胡周雄稱,乘客購票後,運輸公司有義務將乘客安全運送到目的地,在半途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人傷亡,運輸公司應該承擔責任。如果該事故最終鑒定結果由掛車的車主負全責,二汽公司在做出賠償後,可以向法院起訴,將賠償轉由肇事方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