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3日電/浙江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溫州支隊二大隊副大隊長胡基林11日在溫州市區車站大道發生車禍,造成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無人員傷亡)。經檢測,胡基林屬醉酒駕車。此案已由溫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處理,胡基林已被刑拘。
新華社報道,6月11日零時33分,胡基林駕駛私家車回家途中,追尾碰撞正在等待綠燈通行的出租車。據當日負責拖車的工作人員介紹,出租車車尾損傷嚴重,胡基林駕駛的黃色福特車車頭引擎蓋撞掀,車頭損壞嚴重,車內兩個安全氣囊均打開。
兩車相撞後,出租車司機報了警。民警來到現場後,聞到胡基林身上有酒氣,立刻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醉酒駕駛。整個過程中,胡某都比較配合,也未公開自己高速交警的身份。
據浙江省高速交警總隊相關人員表示,總隊與溫州支隊的態度都很明確:依法辦理,堅決處理。處理結果將第一時間向大眾公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