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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央行”禁商家私下收人民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6-16 22:48:51  


  中評社台北6月16日電/陸客自由行即將上路,台灣的“中央銀行”今天重申,自由行與團進團出的大陸人士均適用“人民幣在台灣地區管理及清算辦法”規定,商家非經許可,不得辦理人民幣與新台幣的兌換或買賣。

  台灣“中央銀行”晚間發布新聞稿強調,商家不得接受以人民幣交易。同時盼望大陸人士來台觀光,須遵守人民幣在台兌換的規定。

  台“央行”稱,依據規定,人民幣應先至經許可的金融機構或外幣收兌處兌換為新台幣,才能購買商品及勞務。台灣的店家如果直接收受人民幣,其人民幣將予沒入;如非經許可辦理人民幣與新台幣的兌換或買賣,收受的人民幣或新台幣,也將沒入。

  台“央行”表示,因應開放陸客來台觀光,已許可223家金融機構(共3550家分支機構)及包括觀光旅館、百貨公司、各觀光景點的184家外幣收兌處辦理人民幣兌換。

  台“央行”表示,為因應即將開放的陸客自由行人潮,央行歡迎更多銀行及外幣收兌處申請為人民幣兌換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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