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雙方支持二十國集團為完善全球經濟和金融治理所作的努力,視之為國際經濟合作的主要平台。雙方支持二十國集團進一步加強工作,以穩定國際金融市場,實現強勁、可持續和平衡增長,改革國際貨幣金融體系,反對貿易保護主義,加大對發展問題的關注。中方歡迎俄方2013年舉辦二十國集團峰會的倡議。
中國支持俄羅斯2011年年底前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四、雙方強調高度重視金磚國家框架內的合作。2011年4月14日在三亞(海南島,中國)舉行的金磚國家領導人第三次會晤,表明該機制的國際聲望正在上升,雙方對會晤成果表示歡迎。南非加入對促進金磚國家合作具有重要意義。雙方將進一步加強金磚國家框架下的協調與合作,同金磚國家其他成員國一道落實金磚國家領導人第三次會晤《三亞宣言》和“行動計劃”。
五、雙方對2011年6月15日在阿斯塔納舉行的上海合作組織10週年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的成果表示歡迎,並滿意地指出,上海合作組織為維護地區安全、加深成員國之間睦鄰互信、開展務實合作發揮了重要作用。
雙方將加強協作,以維護上海合作組織地區的和平穩定。雙方高度重視進一步完善本組織在應對新威脅和新挑戰方面的條約法律基礎,以及加強打擊恐怖主義、販毒和有組織犯罪的實際步驟。雙方重申,將根據2009年6月16日簽署並已生效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保障國際信息安全政府間合作協定》開展合作。
雙方認為,應加強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的經濟和人文合作,集中力量落實具體的合作項目,在中國擔任輪值主席國期間(2011-2012年),雙方將繼續圍繞本組織各項議題開展密切協作。
雙方恪守《上海合作組織憲章》中開放的基本原則,認為批准《關於申請國加入上海合作組織義務的備忘錄範本》是為構建本組織擴員法律基礎邁出的新的一步。
六、雙方將進一步加強在中俄印(度)機制內的合作,重申願深化三方在全球和地區問題上的協作,包括三國在聯合國和亞太地區多邊機制內的配合。
七、雙方支持在國際反恐公約、《聯合國全球反恐戰略》和安理會反恐決議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反恐合作。雙方商定,共同促進上海合作組織秘書處和東盟秘書處在應對新威脅和新挑戰領域的協作,強調亞太經合組織反恐特別小組工作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