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大敦村聚眾滋事事件發生後,各級政府高度重視,果斷處置,目前事件已平息。公安機關已對多名嚴重刑事犯罪人員予以刑事拘留,6月15日經增城市人民檢察院批准,現對如下犯罪嫌疑人依法執行逮捕:
黃業,男,19歲,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人,涉嫌妨害公務罪;
黎國豪,男,18歲,廣西壯族自治區青州人,涉嫌妨害公務罪;
譚奇祥,男,45歲,四川省開江縣人,涉嫌妨害公務罪;
李常兵,男,18歲,湖北省南漳縣人,涉嫌妨害公務罪;
何大政,男,46歲,四川省開江縣人,涉嫌妨害公務罪;
歐陽有人,男,52歲,湖南省桂陽縣人,涉嫌妨害公務罪;
胡雲亮,男,18歲,四川省達州市人,涉嫌妨害公務罪;
何東升,男,22歲,重慶市梁平縣人,涉嫌妨害公務罪;
歐林,男,19歲,四川省達州市人,涉嫌妨害公務罪;
趙玖付,男,24歲,湖南省長寧縣人,涉嫌妨害公務罪;
覃昌,男,28歲,四川省宣漢縣人,涉嫌妨害公務罪;
李建明,男,20歲,江西省信豐縣人,涉嫌妨害公務罪;
郭剛,男,20歲,四川省達縣人,涉嫌妨害公務罪;
李小峰,男,24歲,重慶市潼南縣人,涉嫌妨害公務罪;
楊成波,男,18歲,四川省達州市人,涉嫌妨害公務罪;
張傑,男,18歲,重慶市銅梁縣人,涉嫌尋釁滋事罪;
李忠煌,男,34歲,江西省贛州市人,涉嫌尋釁滋事罪;
林永發,男,18歲,廣東省廉江市人,涉嫌尋釁滋事罪;
陸勇,男,18歲,廣西壯族自治區橫縣人,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
增城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