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廣州6月17日電/廣東省增城市政府17日通報稱,經檢察機關批准,對當地6月11日發生的聚眾滋事事件中的19名犯罪嫌疑人,以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故意破壞財物罪依法執行逮捕。
新華社報道,6月10日,廣東增城市新塘鎮一名四川籍外來工與當地治保隊員因佔道擺攤發生爭執,至22時35分許,現場逐漸聚集約上百人,少數不法分子向現場做工作的鎮政府工作人員以及警車和處警人員投擲礦泉水瓶及磚塊,並從超市門口逐步向大敦派出所聚集,並投擲石塊,導致多台警車和私家車輛損壞。
11日11時30分許至當日晚,現場又有約上百名人員再次聚集在大敦派出所周邊。一些不法分子損壞車輛、銀行櫃員機,襲擊公安民警。12日晚事態持續,期間,有多輛汽車被損毀或焚燒。
在警方的介入下,13日上午開始,事態得到有效控制,新塘鎮街頭恢復平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