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界很多人認為,21世紀是海洋的世紀。在這一背景下,臨海國家都在加速開發和利用海洋資源,特別是有爭議海域的資源。為此,中國應加速研究和制定中國海洋戰略及南海戰略。這一戰略的研究和制定,應由海洋局所屬的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牽頭,軍隊、外交部、公安部、商務部、農業部、交通部、海關、沿海省份以及相關單位派人參加,以便盡快形成中國自己的海洋戰略,統一有關部門的行動,充分利用海洋資源和老祖宗給我們留下的遺產。
其二,完善國家安全決策體制。海洋事務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涉及海洋事務的決策,如領土問題、海域劃分問題、海洋權益問題等,應在國家安全的決策框架內進行。而我國在國家安全上的決策體制是不完善的,往往靠機制來彌補,機制通常又會帶來弊端,也會給國家安全利益帶來損失。
在我國,一些臨時出現的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通常是指定一個部門牽頭,涉及海洋國家安全問題也不例外。根據以往經驗,牽頭部門通常是從本部門的工作需要出發,甚至把本部門的利益淩駕於國家安全利益之上,其他部門的意見甚至包括符合國家利益的意見,也可能無法被采納,這勢必會損害國家安全利益。
其三,擴大在南海的經濟存在。南海爭端的有關各方都在採取各種途徑和辦法,鞏固和擴大其在南海地區的既得利益。它們有的填海造島,把所占礁盤變成綠洲;有的在所占島礁建立旅遊設施,對外開放旅遊,實為宣誓主權;有的肆無忌憚掠奪我石油天然氣資源,變南海為其取款機。而中國儘管對南海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我國也是最早提出聯合開發的國家,但截至今日,我們所占島礁的設施仍然是上世紀90年代建立的,沒有在南海有爭議的海區鑽一口油氣井,更沒有對外開放旅遊。中國從維護南海地區和平穩定大局出發,單方面實行忍耐,反而使爭端其他各方誤認為,中國雖是大國,但不是不可欺的。因此,當務之急是擴大在南海地區的經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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