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日電/從社會關注熱點問題著手,進一步明確對政務公開的要求,中央此舉意在加速推進公權力運作陽光化
星島環球網消息: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三年有餘,有力推動了政務公開,公權力運作日益陽光化。但實務中也存在若干問題。比如有的公開重形式輕內容,有的公開內容不全面、程序不規範,有的不能妥善處理信息公開與保守秘密的關係,政府信息共享機制不夠健全。
《瞭望》新聞周刊報道,據悉,高層再度強調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高度重視上述問題,以期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對行政權力監督制約,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和提供高效為民服務。
據了解,中央此次不僅督促各級行政機關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包括詳細全面公開各類預決算等,而且要求各部門要逐步公開出國出境、出差、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等經費支出。
後者為社會廣泛關注並長時間呼籲的議題。分析人士指出,不回避此類熱點議題,並作出明確規定予以解決,顯示出中央高層下定更大的決心,呼應民意的合理訴求,今後一段時期將為各級政府的政務公開提供強勁的推力。
此前,2011年5月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研究部署了進一步推進財政預算公開工作,強調財政預算公開是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會議決定細化公開中央財政總預算和總決算,繼續推進中央部門預算和決算公開,並要求公開“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支出情況。
今年3月,北京市財政局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北京公務用車的數量,受到廣泛好評。但從中央到地方的“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能否全部如實公布,仍需加快落實的步伐。
有關人士指出,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之後,各地各級行政機關都必須嚴格執行,主動、及時、準確公開財政預算決算、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
根據中央要求,各級政府財政總預算和總決算,部門預算和決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等方面的預算和決算,都要向社會公開。公開的內容要詳細全面,逐步細化到“項”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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