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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資料圖片) |
中評社香港7月7日電/內地龐大的地方債務引起了中央高度關注,在昨天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總理溫家寶坦認,地方政府債務規模較大,部分地區和行業償債能力弱,存在風險隱患,提出要嚴格追究責任,年底前國務院將就審計署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
據《信報》報道,有分析指出,對於地方債,中央不會承擔全部風險。
會議指出,一些重大民生項目管理和財稅、金融、投資等重點領域還存在一些問題,有的中央企業在重大決策、財務核算和內部控制方面還不夠規範。多年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較大,部分地區和行業償債能力弱,存在風險隱患。這些問題暴露了一些制度和管理上還存在漏洞,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年底前報告人大常委
會議要求認真做好多項整改工作,其中包括:一、要有效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妥善處理債務償還和在建項目後續融資問題,繼續抓緊清理規範融資平台公司。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強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嚴格落實借款人准入條件,按照商業化原則履行審批程序。堅決禁止政府違規擔保行為。同時要研究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
二、要切實改進預算管理,大力推進預算公開。完善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和使用辦法,擴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大力推進預算決算公開,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特別是對“三公”經費支出等社會公眾高度關注的內容要公開得更詳細。
三、要進一步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把具有一般性轉移支付性質的專項轉移支付調整為一般性轉移支付,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的規模確定機制,更好地促進地區間財力基本均衡。繼續推進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的清理整合,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
四、加強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的管理,維護好群眾的切身利益。各類涉及民生的財政資金,均要切實加強財政管理,嚴格預算約束,提高預算執行力。
五、嚴肅財經紀律,嚴格責任追究。始終堅持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切實避免違規決策、擅自決策造成損失或浪費。嚴格執行各項財經法律法規,對審計署揭露出來的腐敗案件,以及經濟犯罪線索要一查到底。
會議最後強調,各主要負責人承擔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不僅要堅決糾正自身存在的問題,還要對本區域和本系統內存在的問題加強督促檢查。要建立整改工作責任制,對故意推諉或拖延甚至拒不整改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中央料拒承擔全部風險
對於地方債的善後,大和證券中國區首席經濟學家孫明春認為,內銀和政府財政界限劃分不明確,導致內銀壞賬風險升溫,預料短期內難有解決方案,最終還是由中央出面解決,但預料中央不會承擔全部風險。建銀國際研究部聯席董事兼經濟師林樵基認為,地方債爆破風險不大,目前的融資渠道已增多,工程爛尾的機會減少,坊間某些估計內銀撇賬率達8%至9%實屬過高,以中國的銀行目前撇賬比率1%而言,相信最多增加0.5至1個百分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