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7日電/據《瞭望》報道,在人類社會發展史上,以往的強國崛起基本上走的都是同一條路,那就是通過殘酷的戰爭。近代以來出現的九大強國莫不如此。當今的中國在強大的過程中卻要走一條完全不同的路,那就是和平發展之路。
這是人類社會發展史上鮮見的事情。
和平發展就意味著不是通過戰爭手段強大起來。但是,和平並不意味著不用軍事手段。如果在和平發展過程中沒有軍事手段來支撐,和平發展也就無從談起,發展也就不會在和平中進行。和平發展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特點就是國家間展開合作。如何利用軍事手段促進與其他國家的合作,是中國和平發展過程中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人們知道,影響社會發展的各因素中,軍事因素歷來是一個活躍的因素。在和平發展進程中,我們也應該利用好軍事這一因素來促進合作,實現維護國家利益,拓展國家利益和增進國家利益的戰略目的。
首先,要主動而不是被動地利用軍事。影響國家利益的因素是很多的。雖然這些因素在國家利益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政治、經濟、外交和軍事等各個因素都應相互配合,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發揮作用。目前,在追求國家和平發展過程中,對軍事的看法有兩種偏見:一種是讓軍事遠離國家發展的主戰場,總覺得讓軍事因素參與進來就不是和平發展。這是一種拋開軍事來和平發展的想法,可以說是一種一廂情願的幻想。另一種看法是需要軍事時才利用軍事。這是一種把軍事視為應急手段的想法,是一種被動利用軍事的想法。這樣對待軍事這一因素也是不正確的。實際上,我們應該主動地利用軍事這一活躍因素促進和平發展。如主動提出與周邊國家展開軍事演習、開展軍事技術合作、加強軍事交流等。這樣的主動就可以使我們掌握軍事接觸的主動權,利於發展自己的優勢等,使軍事這一因素能夠更好地服務於國家利益。美國在全球搞的軍事透明就是一種主動做法,也就是利用軍事優勢打開其他國家的軍事之門,形成威懾其他國家的有利之勢。
其次,要動態而不是靜態地運用軍事。有些人的思想意識中總是認為,和平就不能有鬥爭。事實上,在追求和平發展時,如果我們放棄了鬥爭,就意味著我們自己解除了武裝,和平也就無法保證了。我國海軍舉行跨海區軍事演習就是一個動態地運用軍事的好形式。其一方面可以提高我海軍的能力,另一方面讓國際社會漸進式地接受我海軍能力的提高,同時還宣示我主權領土的權益。這種動態利用軍事的做法是應該積極運用的,也是我和平發展過程中需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