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8日電/曾被西方媒體奉為圭臬的“新聞自由”,正因其罔顧道德和法律的“肆意生長”,遭到各國公衆廣泛質疑。
日前,陷入一系列竊聽醜聞的英國著名通俗小報《世界新聞報》被迫關門以謝天下,其幕後老板默多克也在英國各界的強大壓力下,不得不放棄了對天空電視台志在必得的收購。甚至有人預言,此事將成為這位“傳媒業拿破侖”的滑鐵盧。
《解放日報》近日刊登評論文章稱,竊聽名人電話以獲取獨家消息在英國已是新聞界心照不宣的“潛規則”,公衆對此也似乎習以為常。然而現在,《世界新聞報》將竊聽範圍由社會名人擴展到普羅大衆,更重要的是還曝出了該報雇員删除一名失蹤女孩手機信息、誤導了警方調查的“猛料”,這無疑極大地挑戰了媒體的道德底綫和公衆的容忍度。
事實上,大衆的知情權和個人的隱私權始終是新聞報道中的一對矛盾,兼顧不易。這集中體現在對公衆人物隱私的報道上,在新聞史上也多次發生過名人將媒體告上法庭的實例。在長期的司法實踐中,西方社會逐漸形成了一套共識,那就是:公衆人物由於享有比普通人更多的社會資源,就應接受媒體更多的監督,並對此具有 “忍受的義務”。但是,對於此次“竊聽門”的絕大多數受害者來說,顯然根本不存在“忍受的義務”。而幹擾司法調查,不管是否故意,都直接違反了法律。《世界新聞報》正是由於毫無顧忌地突破了這些被視為不可觸碰的“高壓綫”而最終“栽了”。
文章稱,這次的事件也促使世界反思:長久以來西方媒體高舉“新聞自由”大旗以占據道德制高點,壟斷國際話語權,但他們做得是否像說得那麼漂亮?“9.11”之後美國政府對媒體的嚴密管制早已不是秘密,而伊拉克戰爭前炮製出鋪天蓋地的“巴格達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輿論,更堪稱西方媒體的歷史性污點。“竊聽門”告訴我們,面對政治力量“似拒還迎”的西方媒體,在面對商業利益的誘惑時,同樣不會是“坐懷不亂”的君子。
西方國家往往喜歡拿“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說事,對別國的人權狀況指指點點,可是很多時候,他們有意無意之間不提自由的另一面,那就是道德和法律的規範。而這正是行使自由的邊界所在。其實這只是一種“選擇性遺忘”——他們並非不知道,“新聞自由”固然是一種監督力量,但它本身也需要受到監督。
該文章指出,世界上不存在不受約束的自由,否則被傷害的將是大多數人的自由權利。在這次的竊聽醜聞中,正是由於英國政府沒有切實地擔負起對媒體 “新聞自由”監督的責任,才造成了本應服務公衆的媒體“反噬”主人的惡果。而根據西方媒體報道,默多克與英國多位首相關系密切,早在幾年前就曾施壓當時的首相布朗,要求其壓制對竊聽案的調查。如果是這樣的話,英國政府的責任就不僅僅是“失察”那麼簡單:看似是政府不作為的背後,就是媒體資本與政府相勾結侵犯公民基本人權的黑暗現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