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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A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後,民間與政府的經濟往來都逐步增加。日本政府自1979年起開始對中國實施經濟方面的政府發展援助(ODA),積極支持中國基礎設施建設,同時促進日資入華。
總體而言,日本對華援助包括有償援助、無償援助和技術援助3部分。其中有償援助即對華日元貸款,在中國接受外國政府貸款總額中占40%左右;無償援助包括“一般無償資金合作”、“利民工程無償援助”、“文化無償援助”、“緊急無償援助”等方式,涉及教育、醫療、農業、環保等多方面。中日友好醫院、中日環保中心、貴州農村改水等均屬無償資金援建的代表項目。
具有代表性的援建項目包括:北京首都機場擴建、上海浦東機場、武漢長江第二大橋、北京污水處理等。據媒體報道稱,截至2009年,對華日元貸款按承諾值計算已達約33165億日元,無償援助和技術合作約3248億日元。日本成為對中國提供ODA最多的國家。日本政府在2008年終止了對華有償援助,即低息貸款,只保留無償援助和技術援助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