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4日電/据新華社報道,中共中央辦公廳最近印發了《關於加強市(地、州、盟)黨政正職管理的若干規定》。其中,在健全選拔任用機制方面,《規定》提出,要完善人選提名,新任市委書記人選一般要在省內一定範圍進行民主推薦,提拔任職的還需到其所在地方或單位進行民主推薦。
《規定》提出,要按照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求,進一步健全市黨政正職選拔任用機制。要加強考察工作,對新任市委書記人選一般要進行組織考察和民意調查,探索市黨政正職人選差額考察,考察對象在考察中要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堅持任用前徵求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制度。要落實全委會表決制度,實行任免備案和特殊情形事先報告制度。
此外,《規定》還著重從選好配強市黨政正職、強化教育培訓、健全和改進考核機制、加強管理和監督等方面,提出了加強市黨政正職管理的具體措施。
在選配市黨政正職時,《規定》明確要求,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優;注重選拔實際工作經驗豐富的幹部;注意市黨政正職之間的優勢互補;注重推進交流任職。
《規定》強調,要強化對市黨政正職的理論武裝,突出理想信念、宗旨意識、求真務實、艱苦奮鬥、廉潔從政教育。要提高教育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新情況新問題,適時開展專題培訓。要拓寬培訓渠道,創新培訓方式,建立由中央組織部負責實施的新任市黨政正職任職培訓制度。
《規定》指出,要加強對市黨政正職德的考核,把德的考評結果作為使用市黨政正職的首要依據。要全面客觀準確地考核評價領導科學發展的工作實績。要注重了解群眾公認度,把群眾的評價作為考核評價市黨政正職的重要標準之一。
《規定》明確提出,要加強管理和監督,促進市黨政正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要加強對貫徹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民主集中制執行得不好的,不能擔任市黨政正職。要嚴格對市黨政正職選人用人行為的監督,落實和完善巡視、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述職述廉等監督制度,開展經常性談心談話。
《規定》還要求,省級黨委要切實履行好市黨政正職選拔配備和日常管理監督的職責,實行市黨政正職重點管理情況年度報告制度。要加強宏觀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市黨政正職重點管理措施落到實處。
中共中央辦公廳在印發《規定》的同時,還發出通知,要求各地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今年3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曾召開會議,討論研究加強市、地、州、盟黨政正職幹部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