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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賴昌星被遣返非易事 下場推測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26 10:15:07  


 
  12年流亡 

  1999年案發後,惶惶如喪家之犬的賴昌星逃至加拿大,開始了十多年的“流亡生活”。

  逃亡初期,賴昌星在加依然出手闊綽,曾斥巨資130多萬加元(近800萬元人民幣)購入位於溫哥華西57街的一幢上千平方米的花園式豪宅。過慣了犬馬聲色、紙醉金迷日子,他的娛樂生活自然也不會冷清寂寞。有熟悉情況者稱,賴昌星多次出入溫哥華唐人街和西區百老匯街的賭場,進行豪賭。在尼亞加拉賭場,僅一個多月中,他就輸掉四五十萬加元(約合300多萬港元),他連眼也沒眨一下。

  這樣的生活持續到2001年11月,加拿大移民局以非法移民罪將賴昌星夫婦拘捕,直到2002年6月兩人才獲准有條件釋放。

  外界判斷,賴昌星之所以過起有如“紅樓”的生活,是因為他剛到加拿大,誤判了形勢,以為可以太平無事。但賴昌星回應說,自己是為了排解恐懼的心理,所以經常白天泡在賭場,晚上才回酒店打電話給國內的人瞭解案情進展。“特別是在頭兩個月,每天都聽到很多不好的消息,說不怕是不可能的,但也不想多想,就只好到賭場去麻痺自己。”賴昌星坦言,在加拿大的10年逃亡生活,沉重的心理壓力令他心力交瘁,精神幾近崩潰。

  在與外界聯繫時,賴昌星一直強調自己生活平淡。“我平時沒什麼事,除了看電視就是上網‘鬥地主’。”賴昌星說,他最喜歡看新聞、電視連續劇和各大晚會,“我不懂英文,都是看中國的電視。” 

  除了娛樂方式,賴昌星表示他的飲食習慣也很簡單,平時只是自己在家里做些家鄉菜。“我最喜歡吃地瓜稀飯。”他強調,“只要有地瓜稀飯和鹹魚,我就感到非常滿足了。”賴昌星還自己親手種植台灣青蒜。“過去在福建老家經常吃,但在加拿大則很難在市面買到。所以就特別到有後院的朋友家里借了一塊地來種。”
 
  窮途末路 

  2011年7月23日,當賴昌星走出首都國際機場,踏上這片既熟悉又陌生的土地時,這個曾經轟動一時的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終於明白,他所面對的不僅僅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不變鐵律,還有中國政府堅決打擊刑事犯罪的決心和毅力。

  可以說,賴昌星從劣跡敗露到出走加拿大再到被遣送回國接受法律的制裁併非易事,而是牽扯到多方利害關係的一場博弈。賴昌星之所以能夠從1999年出逃加拿大至今十餘年方才被捕歸案,其中既有他不斷上訴拖延時間的“耍賴”行為、“死刑不引渡”等原因,又與中西方文化、制度差異,中加雙方的利益權衡等深層次的因素密切相關。縱使干擾因素如此之多,國際環境如此複雜,我們仍然可以在這場“貓捉老鼠”中體會到中國政府的種種努力。

  1999年,中央政府成立專案組,一舉破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經濟大案”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在這期間,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員被審查,其中有近300人被追究了刑事責任,中國政府嚴厲打擊經濟犯罪的決心彰顯無遺。但隨著主要嫌疑人賴昌星遠逃加拿大,這場正義與邪惡、法律與犯罪的鬥爭還遠遠沒有結束。

  2005年,在中國政府的密切關注和加拿大有關部門的認真審查下,賴昌星的“難民”身份被否定,這為賴昌星最終被遣返排除了一大障礙。

  2009年,加拿大總理哈珀開始了他的破冰之旅,在胡錦濤主席、溫家寶總理與哈珀總理的會談中,中方仍然要求加方盡快遣返賴昌星,了結相關案件。而在同年,賴昌星獲得加拿大勞工證後,中國政府也在第一時間向加方表達希望遣返賴昌星回國接受中國法律審判的立場,並對此提出嚴正交涉。

  2011年,正值中國領導人訪問加拿大參加二十國峰會之時,中國外交部要求加方將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的首要嫌犯賴昌星遣返回國接受法律審判,並表明這一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沒有任何變化。

  最終,這種種的努力換來了今日之成果賴昌星被遣返回國,接受中國法律的制裁。

  “逃無可逃”或許可以最好地詮釋賴昌星此時的心情,站在國家和人民對立面的人所面臨的結局只有失敗。但,這場戰鬥卻還遠遠沒有結束,國外還有不少“賴昌星”外逃,打擊犯罪的努力仍需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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